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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退学管理办法

一、学生由于自身原因要求退学,由本人填写《学生退学申请表》,经教育中心初审后,由教育中心在管理平台中提交退学申请。退费计算基准日以此平台申请提交日为依据。教育中心于一周内将《学生退学申请表》、学费发票一并报送学院学生学习支持服务中心,经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批准后办理退学相关手续。  

二、经学院批准退学的学生,学费及教材费按下述规定予以执行:     

1.预报到未正式注册的学生,在交费后,于开学之前提出退学,退还其全部学费。自购教材(含课件光盘)不退还。  

2.开学后,学院按学期开课,已缴费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提出退学的,对已开设课程按春、秋两学期指定日期退剩余学费,即春季 4 月30 日和秋季 10 月 31 日(含当日)之前办理退学者不扣除该学期学费,该日期之后办理退学者扣除该学期全部学费,剩余部分予以退还。自购教材(含课件光盘)不退还。  

三、办理退学的具体程序

1.学生首先从学院下载并填写《学生退学申请表》交至教育中心,由教育中心在平台中提交退学申请。学院以平台提交申请日作为退费基准日。  

2.学生办理退学时必须提供学费原始发票并交还学生证。学院按上述规定给予办理退学与退费手续。 

3.经学院批准后,学院财务部将所退学费按退学申请表内自选退费方式退还学生。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学费不予退还。  

四、学院对按正常步骤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可根据学生要求和相关规定,发给相应的学习成绩证明。   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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